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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东莞时光网讯 因销售冒充“LV”、“GUCCI”等国际名包,在长安镇开箱包店的一对姐妹被控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同堂受审。昨日上午,市第二国民法院公然休庭审理此案。法庭上,两姐妹当庭认罪。本案将择日宣判。

  姐妹花被控开店卖假名包

  公诉机关指控称,2011年1月11日,现年28岁的四川女子阿岚(化名)在长安镇开了一家箱包店,由小她两岁的妹妹阿真(化名)负责销售。其间,由姐姐负责从虎门永峰鞋城、广州市桂花岗皮具城等地,买入假冒“LV”、“GUCCI”、“PRADA”、“CHANEL”、“BURBERRY”、“HERMES”等注册商标的皮具,而后放在上述店内进行销售,累计销售金额为43万多元。

  2012年3月2日,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对该店进行检讨,当场缉获标有“LV”、“GUCCI”、“HERMES”、“PRADA”、“CHANEL”、“BURBERRY”跟“Balenciaga”等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皮具106件。其中,有标价的共80件(总金额为5万多元),无标价的共26件。

  2012年4月28日19时许,公安机关在重庆将阿岚抓获。2012年4月28日,阿岚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扣留,同年6月2日被逮捕。

  同年6月12日,阿真经姐姐接洽劝告,自动向东莞公安部分投案。2012年6月12日 coach包包型錄,阿真因涉嫌销售混充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扣押,同年7月10日被拘捕。

  两人当庭翻供妹妹揽责

  法庭上,戴着手铐的姐妹俩均为短发,面容姣好 gucci皮夾型號。近十名家眷前来旁听。庭审刚开端,女性家属低声抽咽。姐妹俩当庭认罪,称晓得店里卖的是假冒名牌,但被抓之前并不知道这是守法行动。

  但两人确当庭供述,与其之前在侦察机关的笔供并不一致。两人庭审中称,公诉机关指控姐姐开店、妹妹销售并非事实,该店是由妹妹一人经营,姐姐只是帮忙申请了营业执照罢了。

  此前在公安机关的询问中,姐妹俩一度分辨交代称,该店是姐姐投资的,姐姐负责进货,妹妹负责销售。证据也显示 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,送货单上有姐姐的签名。

  但法庭上 lv皮夾,店主姐姐却颠覆了之前的供述 gucci包包,妹妹也把义务都揽到了本人的身上。

  两姐妹各聘任了一名律师,为其作罪轻辩解。最后陈说阶段,姐姐表示认罪,哽咽称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,始终由她照料,愿望法庭念在小孩亟需母亲的照顾,从轻处置。妹妹则表现“知错了,自己法律意识淡漠,盼望法院轻判”。

  庭审连续一个多小时。本案将择日宣判。李金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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